近日,《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67号)经省长施小琳签署公布,将于2025年7月16日正式施行。该规章是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治化建设的关键制度成果,首次以省政府规章形式系统构建了“全域覆盖、权责明晰、协同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标志着四川在交通治理现代化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我校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师团队深度参与了该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团队由省公安厅法律顾问、法学院副教授熊宇领衔,成员包括副教授宇龙、博士孔德王等骨干教师。受省公安厅委托,团队在半年时间内,通过赴天津、江苏等地实地调研学习先进经验,组织召开多轮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并与20余个省级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调,最终完成草案编制工作。团队在草案中提出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等多项创新制度设计被正式规章全文采纳。
此次立法实践是我校法学院推动学科建设、服务地方法治的成果体现。团队将立法实践中积累的经验转化为教学案例资源,有力促进了“立法实务”等相关课程建设,形成了“理论研究支撑制度创新、立法实践反哺教学科研”的良性互动机制。该成果不仅展现了学院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智库价值,也通过省级立法实践检验了学科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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